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
基本编码:372014942015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84H3372014942015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21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当年考务通知的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市或区县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 01 |
审批结果名称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
依据内容 | 第三条 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
依据内容 | 第三条 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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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报考条件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其他 | 网报平台提供 | 必要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 | - | 无 | - |
常见问题
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电话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电话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收费信息
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当年度国家通知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
依据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费
是否允许减免: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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